只凭转账记录能抓嫖吗,根据转账记录抓嫖
2023-01-13 11:09:12未知 作者:admin
只凭转账记录能抓嫖吗?
当然是不可以的,因为只有转账记录,并不能说明有嫖娼的过程,抓人抓赃,必须人赃俱获,才能够报警抓人,因为警方办案也是要讲究证据的,证据不充分是没办法立案的
仅有转账记录可以认定嫖娼吗
法律分析:1、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,如果只有付款的记录,没有其他证据证明有卖淫嫖娼行为的,是不能认定有嫖娼事实的,不能给予治安处罚。
2、公安机关发现涉嫌卖淫、嫖娼的人员,可以当场口头传唤或者使用《传唤证》传唤至公安机关进行讯问。
3、公安民警对经传唤至公安机关的卖淫嫖娼嫌疑人,应及时讯问、查证,但讯问查证的时限不得超过24小时 .经讯问、查证,有证据证明一方是以营利为目的,自愿和他人发生性关系,以及另一方是以给付金钱等物质利益为手段,与卖淫者发生性关系的,可以认定为卖淫、嫖娼行为。在讯问、查证时,注意应将双方分别讯问、查证。
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 第六十六条 卖淫、嫖娼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。
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。
凭转账记录能不能抓嫖
凭转账记录不能抓嫖。有转账记录不一定认定为嫖娼,还要有符合嫖娼的其他条件才可以。关于嫖娼罪构成条件,“嫖娼”是指男子(或女人)以给予卖淫方现金或物质作为交换条件与对方发生性关系的行为,“交换条件”和“发生了性关系”两方面都必须成为事实才能构成嫖娼事实。但嫖娼本身是违反社会治安规定的行为,不构成犯罪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
第六十六条
卖淫、嫖娼的,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。
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,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。第七十九条
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治安案件的调查,应当依法进行。严禁刑讯逼供或者采用威胁、引诱、欺骗等非法手段收集证据。
以非法手段收集的证据不得作为处罚的根据。
只凭转账记录能抓嫖吗
不能。嫖娼只有微信转账记录一般能立案,但是不一定会处罚或者定罪。对于嫖娼的定性一般需要足够的证据,比如犯罪嫌疑人的申述、民警的抓获记录,由目睹现场情节的民警自书或口述的证词、其他证据诸如遗留现场的物证。转账记录只能是间接证据,不一定能就此认定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或者犯罪。
法律分析:嫖娼只有微信转账记录一般能立案,但是不一定会处罚或者定罪。对于嫖娼的定性一般需要足够的证据,比如犯罪嫌疑人的申述、民警的抓获记录,由目睹现场情节的民警自书或口述的证词、其他证据诸如遗留现场的物证。转账记录只能是间接证据,不一定能就此认定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或者犯罪。转账记录可以作为嫖娼证据,但只能作为间接证据。至所以不能作为直接证据,是因为转账只能证明嫖娼当事人的行为动机,而并非直接发生的嫖娼行为。
所谓“自愿”,指卖淫者与他人发生性关系时是自愿的,卖淫者能够自主控制和决定自己的行为,知道自己的行为能够带来利益,并且积极地追求这种利益。如果非出于自愿,而是受到强迫、胁迫或引诱与嫖娼者发生了性行为,这时,不应对非自愿方认定为卖淫行为,而应依法追究强迫、胁迫、引诱者的刑事责任。
所谓“发生性关系”,指只要有性器官的接触,即为发生了性关系,可能是双方性器官的接触,也可能仅有一方性器官的接触。因而,“发生性关系”的行为包括性 交、口 交、肛 交、手 淫以及一方以身体的其他部位或用具刺激对方性器官的行为。发生性关系、有性器官的接触,是认定卖淫嫖娼的关键,如果双方行为的目的不是以发生性关系为目的,则不能认定卖淫、嫖娼。
法律依据: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六十六条,卖淫、嫖娼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。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。